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省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区,乡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贯彻实施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七)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八)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省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政风行风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负责全局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综合全县科技工作情况,起草局工作规划、总结、报告、文件;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提案、接待、档案及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工会、计生、关协、女工等工作;负责各级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及人员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局的国有资产。
(二)计划成果科 研究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县科技成果转化;贯彻实施科技成果登记、评审、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科技成果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组织编制全县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立项项目以及鉴定验收;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高新技术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申报、实施高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程;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有关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申报、考察、初评工作;管理民营科技工作,促进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检查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备案登记工作;进行技术市场的综合统计分析;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审查批准技术贸易机构等。宣传贯彻执行专利法律法规;负责我县生产力促进方面的工作。主要是我县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维护,以及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 (四)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技术实施的组织协调;加强专利保护,查处假冒专利的行为,公正执法;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保护体系,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技术创新。 (五)长沙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提供发展战略与规划服务;提供信息咨询、企业诊断服务;提供人才培训服务;导入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研究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向政府提供政策性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专项事务及企业提出的其它服务与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
三、领导班子
| 局长 |
陈跃进 |
| 党组书记 |
陈智慧 |
| 副局长 |
陈艳平 |
| 副局长 |
罗卫滋 |
| 纪检组长 |
章红娜 |
联系电话:4013212 传真:4013212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19号
邮编:4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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