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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多管齐下抓土地增值税税收工作
作者:县地税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21:01:05

县地税局从加强宣传、强化预征,部门协作配合等征管措施多管齐下抓好土地增值税征管,今年111月土地增值税共入库4532万元,占全省111月土地增值税3.45亿元的 13.14 % ,而去年同期仅入库743万元,增长了509%。一、加强宣传,强化培训。针对房地产转让形式多样化,土地增值税计税过程比较烦琐,在按照预征率进行预征的同时,该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重点就土地增值税的登记、管理、收入确定、扣除项目计算、申报方式和有关财务会计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使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有更深的了解,能熟练掌握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方式和管理程序,消除纳税人的畏难情绪及抵触情绪,取得纳税人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二、严格实行项目预征。该局在所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手房交易实行项目征管工作中,对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所有企业,一经确认收入,全部按照《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通知》(长地税发〔20071号)等文件的规定,按预征率为1%计算的纳税额进行预征。三、部门协作,落实先税后证制度。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的土地增值税难控难管的情况,该局采取自征模式,与房产、国土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和配合,严格实行先税后证。国土、房产部门以地税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税收结算证明单作为办证把关环节的已完税依据。年底对房产、国土部门进行检查,并提请县政府进行奖惩。该局今年111月二手房交易环节土地增值税共入库215万。摸清税源,建立台帐。因房地产业由于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较多,施工周期长,税务机关征管难度大,为切实掌握税源,该局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地毯”式的清理检查,对企业的每一个开发项目分别建立征收台账,对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开发期间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监控,追踪税源,做到企业开发与税务管理同步到位。及时了解房地产开发情况及相关信息,掌握已销售房地产位置、结构、用途、面积、销售收入、销售费用、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按照房地产立项、开工、竣工、验收、转让等环节进行登记,及时动态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方面信息,实行分项目管理和税源全程监控管理制度,做到管理不脱节,服务不滞后,征收不疏漏。五、掌握特点,抓好清算工作。该局始终把握住房地产行业业务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的行业特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对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进行清算,对达到清算标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项目为单位,认真核实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指标,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采取自行清算与稽查局重点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6个项目进行清算,查补土地增值税980万元。(县地税局)

 

新闻录入:县地税局    责任编辑:杨成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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