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关于《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01   来源: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了《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已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两年。结合试行期间相关工作实际,我局牵头开展了《试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经调研梳理、评估论证、意见征求等程序,形成了《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2.《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3〕14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八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职能职责”。明确各部门、运营管理单位及项目所在镇街在公租房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

第三部分为“保障对象及准入条件”。明确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及各类保障对象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的条件。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进行优化调整:合同签订时间从与本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调整为“与本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6个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至6个月(含)以上。

第四部分为“保障方式”。明确公租房保障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并对具体保障标准、租赁期限等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为“申请与审核”。明确本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本县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及审核的具体程序。

第六部分为“管理与退出”。明确对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保障资格每年复核以及承租人应退回公租房的具体情形等。

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明确主管部门在公租房管理过程中须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及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等。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本办法具体的施行时间。

相关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