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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县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点解读

日期:2025-12-16   来源: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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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范我县城乡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我县农村客运体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公交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修订起草了《长沙县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7号),结合实际修订《长沙县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修订主体合法,程序回复,内容合法。

三、主要内容

1.《长沙县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实施细则》共九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企业成本、企业收入、补贴核算、运营服务考核、职能分工、工作程序、保障措施、附则九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包括修订目的、背景、原则、补贴对象等。

第二章企业成本,共四条。主要包括营运成本、管理费用、税费和其他成本等构成。明确不计入成本的支出部分及成本核算遵循原则并接受第三方审计。

第三章企业收入,共二条。主要包括营运收入、其他业务净收入和各级补助资金等。其中营运收入以客流量调查测算IC卡支付人数比值作为核定企业收入的比对依据。

第四章补贴核算,共二条。主要包括建立年度管控机制和补贴分配实施报备审核机制。

第五章运营服务考核,共二条。主要包括按照《长沙县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及《长沙县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评计分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办法》及《细则》”)对委托运营单位开展运营服务考核,计算年度服务质量扣款额及明确发放用途。

第六章职能分工,共一条。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公交企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及工作责任等。

第七章工作程序,共三条。主要包括编制城乡公交运营计划与补贴预算、申报与审核补贴资金、预拨与清算的流程、时效等。

第八章保障措施,共三条。主要包括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责任。

第九章附则,共三条。主要包括细则可参照时期、解释主体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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