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范我县城乡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我县农村客运体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公交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交IC卡(含虚拟卡)刷卡数据统计和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修订起草了《长沙县公交IC卡票价优惠补贴细则》。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行业发展和从业人员基本民生保障的指导意见》(湘交运输规〔2025〕9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7号),结合实际修订《长沙县公交IC卡票价优惠补贴细则》。修订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修订主体合法,程序回复,内容合法。
三、主要内容
《长沙县公交IC卡票价优惠补贴细则》共五章十三条,包括:总则、补贴范围、审核与拨付、监督与管理、附则五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共一条。主要包括适用的企业、线路和运营车辆原则。
第二章补贴范围及标准,共二条。主要包括纳入补贴范围为第三方公司发放及管理的实体卡和虚拟卡;县属公交实行IC卡(含虚拟卡)打折优惠(与长沙市内同步,学生五折,成人七折),65周岁以上含65 周岁、14周岁以下儿童提供免费公交服务,由县财政予以补贴,补贴额度为票价的100%。
第三章审核与拨付,共三条。主要包括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实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县公交线路及车辆的刷卡数据,审核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发放补贴。并对项目实施情况,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共四条。主要包括相关部门与各公交企业责任明确。
第五章附则,共三条。主要包括细则可参照时期、解释主体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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