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30   来源:  长沙县水利局
字体大小:

近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正式印发。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公告》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禁止开垦坡度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二是在禁止开垦坡度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三是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四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违法责任是什么?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