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已经公布实施了《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增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管理办法》公布以来,引起了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答:在我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时有项目出现变更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项目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切实解决当前工程变更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该《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我县《管理办法》适用于: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
三、《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为《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115号)。
四、项目工程变更的等级划分?
答: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变更增补(含与工程相关的服务费用)按情形划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3个变更等级,其中一般变更和较大变更不得增加合同费用,不得超出合同价格。
(一)一般变更是指变更金额较小且项目累计变更后不增加合同费用,具体变更金额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变更:
1.项目单项变更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
2.项目累计变更金额在合同价10%(不含)以内(项目累计变更金额只计算变更金额为正数的变更,以下同)。
(二)较大变更是指单项或累计变更金额达到一定数值且项目累计变更后不增加合同费用,具体变更金额达到以下任意条件的变更:
1.项目单项变更金额在5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
2.项目累计变更金额在合同价10%-20%的;
(三)重大变更是指项目累计变更后超出合同价或单项和累计变更金额较大,具体变更金额达到以下任意条件的变更:
1.项目累计变更后超合同价的;
2.项目单项变更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
3.项目累计变更金额超合同价20%(含)的。
五、项目工程变更的程序?
答: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变更增补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的,不得纳入工程结算范围。
建设(代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或施工单位等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建议,经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取得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同意。
(一)一般变更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研究同意,单项变更增补金额5万元-50万元的应经本单位“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并出具明确意见,作为结算依据;
(二)较大变更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研究同意,经分管县(区)领导组织相关监督部门、行政主管单位(或专家)论证通过并出具会议纪要或签署明确意见后,由建设(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大变更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研究同意,经分管县(区)领导组织相关监督部门、行政主管单位(或专家)论证通过并出具明确会议意见后,经县投资评审中心核实变更费用并提交县审计局审定。建设(代建)单位完善变更增补资料,经常务副县长、县长同意后,提请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决策。建设(代建)单位根据决策意见组织实施。
(四)项目变更涉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内容调整的应按相关文件或法规要求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审批,项目设计范围外新增工程按招投标管理办法需进行招标的应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制订的《管理办法》共计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定义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的范围、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项目变更按金额分级管理、工程变更需提交的资料、工程变更的流程、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况、EPC方式发包项目的变更等等,还明确了县属国有企业项目的变更管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