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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17   来源:  长沙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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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长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简要制定过程。

:《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建筑垃圾监管部门首先对长沙县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在调研的基础上,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讨论,征求了县直各相关部门、镇(街)、县属平台公司等27家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实施内容、职责分工、工作保障五个方面构成,一是明确了政府主导、特许经营、市场化运行的实施原则;二是明确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四个主要环节,分别是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筑垃圾运输排放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管理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三是明确了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执法局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相关职责。

四、《实施方案》的实施时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2月13日起施行,执行时限5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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