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及后续服务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村生态优美、资源节约,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1.(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
2.《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管理与监督,附则五个部分构成。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办法》制定的背景、使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专项资金的预算落实程序。
第二章“支持方式和范围”中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补贴方式,说明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对同级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申报一次。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中明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以及申报单位应提供的申报资料。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中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抽查、项目调整和验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对其他事项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