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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县供销社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12   来源:  长沙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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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销经字〔2021〕17号),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长沙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从2022年开始每年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支持长沙县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由长沙县供销社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助力县域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长沙县供销社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在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大背景下,依托长沙县再生资源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县域处理+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三、《办法》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销经字〔2021〕17号)

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4.《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5.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说明

《办法》由总则、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对象和标准、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资金管理和监督、附则六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总则,共三条

一是指出编制目的: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和加强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是指出资金用途:专用于长沙县供销社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三是指出资金使用原则。

第二部分,部门职责,共三条

明确长沙县供销社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第三部分,资金使用范围、对象、补助方式和标准,共三条

一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对象;

三是明确专项资金补贴方式和标准。

第四部分,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共四条

一是指出申报专项资金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是指出申报专项资金需提供的资料;

三是指出资金审核程序及要求;

四是指出资金拨付程序及要求。

第五部分,资金管理和监督,共

一是明确绩效评价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要求;

第六部分,附则,共二条

一是指出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长沙县财政局;

二是指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期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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