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公布实施了《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的出台,规范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自该《管理规定》公布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管理规定》?
答:针对国有资产使用制度不完善,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等使用管理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拟定《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文件的主要框架,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文件适用的范围及国有资产使用的内容;第二章单位自用资产管理,主要规定单位自用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三章资产出租管理,主要规定国有资产出租的条件、程序、审批权限、原则及出租收入的管理规定;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要求、程序、审批权限;第五章资产使用收入,主要规定资产使用收入的种类及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团体、涉密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等资产管理的要求。
目前,《管理规定》已经开始实施,若有疑问,可登陆长沙县财政局网站或拨打长沙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电话0731-84011716咨询了解详情。
长沙县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