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布实施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增加建筑业入县税收,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自该《实施意见》公布以来,引起了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答: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形势严峻,我县建筑行业也面临困难。为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的工作安排,就扎实做好建筑领域协税护税工作,确保建筑领域税收应收尽收,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涉及奖励的种类有哪些?
答: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支持本地企业拓展本地业务、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五大板块进行支持,具体如下。
(一)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建筑企业扎根长沙县。对符合政策的迁入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符合税收的企业优先考虑总部用地或办公用房租购。
2.助推企业资质升级。当年度对首次晋升为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晋升为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晋升为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工程质量创优。对县域内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的施工单位奖励工程造价的2%,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对县域内获得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的施工单位奖励工程造价的1.5%,上限不超过200万元;对县域内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奖励工程造价的1%,上限不超过100万元。政府投资工程有其他奖励的不重复享受。
(二)、推动建筑企业改革创新发展
本地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建设或与外地企业合作建设装配式建筑部件生产基地,政府相关部门将在用地、规划和财税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三)、支持本地企业拓展本地业务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加大对县域内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综合考评本地企业业绩、奖惩记录、本地纳税额、本地社会贡献和相关信用综合评价情况等指标,增强本地骨干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1.鼓励企业外拓、抓好税收回流。本地企业在县域以外承揽的项目或工程,将产生的建筑业相关税收回县内缴纳的,可按不超过该项目实际地方经济贡献的30%予以资金奖励。
2.对本土建筑企业给予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对2020年1月1日起,注册在我县、年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含),且无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县内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要求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一年度内享受此项奖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由政府金融部门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当放宽符合条件的本地建筑企业贷款额度,提高授信额度,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目前,《实施意见》已经开始实施,若有疑问,可登录长沙县政府网站或拨打长沙县住建局电话0731-84016672咨询了解详情。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