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管理,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湖南省水文条例》(2025年7月31日修订版)等法规要求,长沙县水文水资源局结合长沙县实际初拟《长沙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现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已结束,均无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县水文水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为规范我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管理,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湖南省水文条例》(2025年7月31日修订版)等法规要求,长沙县水文水资源局结合长沙县实际初拟《长沙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现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已结束,均无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县水文水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湘公网安备430121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