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 强化措施
扎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执法
百日行动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黎春秋
(2007年11月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长沙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总结回顾前段工作,安排和部署下阶段的工作。刚才,格亮局长宣读了《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告》和《长沙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下,懿文县长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分别就这两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6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今年4月份,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三批开展工作。10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我县和市内五区、望城县被列为第一批开展调查的单位,要求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摸清我县土地资源家底的一项重要调查,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宏观上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掌握我国土地现状,正确做出宏观调控决策的基础;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查清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情况,是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前提;从专业角度来看,是国土部门完善地籍地政管理,促进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需要;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地籍调查能够查清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权占用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合法的土地权属,及时正确处理地籍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土地调查不仅是政府部门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大事,也是事关企业、法人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全程参与土地调查工作。县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全县群众要理解、配合和支持工作。
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为:一是查清全县基本农田状况。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状况是本次调查的首要任务。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彻底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落实到村组,并登记造册。通过查清基本农田状况,确保耕地红线不被逾越。二是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对县城(经开区)、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调查规程要求,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按1:1万比例尺对城镇以外的土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获取全县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状况。第二部分是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在第一次土地调查完成的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权属补充调查,查清农村村以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依法调处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力争调处率达到90%以上。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是城镇地籍调查。主要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依据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状况,确定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用地、房地产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权属分布和利用状况。对县城(经开区)进行1:500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其它建制镇按1:1万比例尺开展调查,逐宗查清土地权属、面积和用途,登记造册,并分建制镇进行汇总统计。四是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强化调查成果的管理应用。主要是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更具准确性、现势性和广泛社会服务功能的土地调查机制和管理制度。同时强化调查成果的开发应用,把调查成果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应用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积极行动
我县的土地调查工作在今年6月份全国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已迅速启动了相关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经费,制定了实施方案。启动了县城(经开区)范围内的城镇地籍调查建库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要迅速配合专业技术单位编制土地调查技术设计方案,及时报省市审查批准,取得土地调查基础图件;要确定农村、城镇土地调查范围,准备相关工作底图资料,并对今年以来批准实施的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为迅速进入实地调查打下基础;要认真组织土地调查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全面掌握土地调查政策和技术要求。二是要迅速启动实地调查,分步骤开展工作。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的实地调查工作,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黄兴镇为我县的试点单位,该镇的实地调查工作在今年12月1日前要全面完成,县土地调查办和黄兴镇要认真配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并总结经验。2008年1月1日,实地调查工作要在全县范围全面铺开,2008年5月31日前要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和基本农田的外业调查工作,2008年6月1日要开始进行数据库建设和成果分析汇总工作,2008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参与调查。三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家喻户晓,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和宣传本次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要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和县土地调查办要联合推出土地调查专题节目,开展宣传;各乡镇、村(社区)要通过张贴通告、标语、出动宣传车、开动员会等形式,将宣传工作做细、做到位。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土地调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专项工作,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督查,保证工作质量。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就是国家要运用高科技手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资源家底,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因此,我们必须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土地调查办公室专职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必须接受严格的技术培训,熟知技术规程和法律法规;各有关单位必须各负其责,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县土地调查办要聘请业内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对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同时推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专业单位对第二次土地调查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理。在调查结果上乡镇长要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各乡镇政府要对本乡镇土地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负总责。同时,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和县土地调查办公室一道,加强对各单位、各乡镇落实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在经费、工作人员配备方面给予支持。国土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对整个工作负总责,要做好技术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要配合提供本部门用地基础资料;民政部门配合提供本县与邻县区边界确认资料;统计部门配合做好土地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保障工作经费及时到位。县土地调查办公室要编印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的动态情况。总之,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要尽职尽责,全力配合,确保土地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关于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针对当前全国土地资源管理中违法现象数量多发,形式多样的情况,国土资源部决定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到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我县在9月13日国土资源部视频会议后,开展了相关工作,已完成了第一阶段自查清理工作任务,从10月15日起进入了查处纠正阶段。今天,主要是再动员,再部署。
一、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基本情况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是今年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现象多发势头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上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动员会议;9月25日,省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这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查清理阶段、查处纠正阶段和督察整改阶段。行动主要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整治和清理:一是“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二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三是“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此次行动,在查处违法上与以往的土地执法行动相比有一些特点:一是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在行动过程中在本地区进行依法查处,不再像以往一样发现问题后先报到上级,再另行择时查处;二是加大了查处的力度。特别是强调既查处事,又查处人,对土地违法行为中涉及到应当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 我县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从9月份开始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已取得了初步效果。9月27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同志来我县指导督查工作,对我县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前段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9月22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动员会议后,县委、经开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此项工作的专题汇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城管局、林业局等11个县直部门组成的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行动方案》。县政府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对我县开展百日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百日行动家喻户晓,我县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行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对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并制作了专题节目;全县共设置大型固定标语牌8块,悬挂宣传横幅及条幅15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800余条,滚动播出显示屏宣传标语400余次、发送宣传短信1000余条。
(三)抓住重点,自查清理。我县按照百日行动的有关政策要求,对2005年1月1日以来县域内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自查清理,初步摸清了我县土地违法违规的基本情况。在我县部分地区有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涉嫌“以租代征”的行为发生。目前,县国土资源局已查处了“以租代征”违法占地行为7宗,面积177亩,其中占用耕地148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5亩。
(四)查处纠正,逐件整改。在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按照“边清理、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清查出来的违法用地开始进行查处纠正。在查处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分类纠正、逐宗落实”的原则,对每一宗违法用地的查处均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明确处理结果。做到四不放过,即违法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违法人员未追究责任不放过,可恢复原状未恢复不放过。在自查清理过程中,对1宗尚在动工的违法用地及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进行强制停工。发生在暮云镇的建坤混凝土公司通过“以租代征”违法占地等6宗案件已经查处,县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主体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其中1宗地在查处之后已恢复了原状,5宗地在处罚后准备恢复原状。
三、 对下阶段工作的要求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长沙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组织指挥、部署实施、统计审核、纠错整改和监督检查,同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具体抓,做到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二要统筹各类专项工作。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县也开展了类似的专项行动、专项清理和专项治理,这些行动要与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统筹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进行查处纠正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对土地违法行为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特别是要对群众举报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纠正。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对各乡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效能考核和验收工作。对组织协调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统计数据不实、任务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监察部门要重点对实施、参与、支持、指使、纵容、隐瞒土地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规执法和徇私渎职等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建设用地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帮助干部群众树立依法用地、依法批地意识,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土地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要落实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我县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从根源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制度不落实,管理有漏洞的,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制度的,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百日行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同志们,经济发展离不开国土资源保障。土地调查和土地执法是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提升我县的国土资源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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