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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职责 扎实勤奋工作 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作者:周志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1

切实履行职责  扎实勤奋工作

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元益

200672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近年来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与会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并就今后的工作设想和主要任务作一个发言。

一、近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政府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促进了依法行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了《长沙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办法》,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以及实施步骤做了具体规定。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学习《纲要》精神,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扎实有效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一是及时部署《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行政许可法》200471日正式实施后,及时编制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二是精心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邀请了市法制办领导和有关法律专家举行讲座,对有行政许可实施权的30多个单位、1000多人次进行了轮训。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2003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92项,2005年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86项,比上年减少35项。

(二)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了政令畅通

县政府、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重要途径,是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法制办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2004年,县法制办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5件,审核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51件。2005年,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关于支持楼宇经济和专业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统一规范了我县关于楼宇经济和专业市场的优惠政策,明确了具体鼓励措施,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投资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审核规范性文件60多件,提出完善建议200多条,如对《长沙县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的通知》、《长沙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执法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成效。自1998年以来,我县成立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政府和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并每年都以县政府的名义,对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这一举措,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

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推进。2004年,根据我县城市管理的需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法制办和城管部门一道,在精心准备上报材料的同时,多次向省、市法制办汇报、协调,争取省法制办优先向省政府上报我县资料,经评审合格,省政府批准我县在城区内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5年,江背镇、榔梨镇两个建制镇先后成立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中队。我办认真履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责,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20058月份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经验交流会上,我县作为先进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推介,省、市领导率与会人员亲临我县视察,对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行政执法证》年检注册工作有效进行。近几年来,县法制办注重加强对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每年都要通过摸底调查、资格审核、培训考试、集中年检等几个环节,提请县政府发文对全县通过年检注册的执法人员名单、证号进行通告,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定凡未经年检注册的证件均属无效证件,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其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按照省、市法制办的安排,将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证件换发工作。目前,我办正按照“上级培训、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的原则,积极筹划培训方案和年检注册工作。

(四)依法办理确权、复议及应诉案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在土地确权方面。2004年,县政府制定《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把办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程序、职责等规范化、制度化。2004年法制办承办土地权属纠纷12件,协调解决10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件;受理林地权属纠纷22件,全部协调解决。2005年受理土地权属纠纷28件,争议所涉土地300多亩,涉及村组30多个,协调解决27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件;受理林地权属纠纷20件,协调解决15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5件。今年,已受理了权属纠纷14起,现已协调处理9件。其中涉及株洲到黄花机场高速公路的有3起,面积达40多亩。

土地、林地权属争议一般情况复杂、档案资料不齐、缺乏原始依据,并且大部分涉及企业改制、开发征收或重点工程等,处理难度特别大,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例如国防科大工程,总用地面积只有600多亩,但涉及山林纠纷7件、林地100多亩。征地涉及的7个组中有6个组的组长是“两劳”释放人员,有好几个组都提出“拳头里出票子”,为争林地数次阻工,还引发了流血事件,严重影响拆迁工作的推进。法制办介入后,及时收集证据核实情况,依法公正进行处理,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了工程顺利推进,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行政复议方面。2004年,县法制办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件,作出复议决定3件。2005年承办复议案件6件,作出复议决定3件,不予受理1件,申请人撤回2件;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2件,均已由市政府维持。今年以来,已承办复议案件5件,作出复议决定3件;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1件。

在行政诉讼方面。县法制办严格把关,积极应诉,近年来承办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无一例败诉。2004年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4件,结果是法院判决维持3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2005年代理应诉行政诉讼43件,比2004年增加39件,案件数量超过长沙市其它县(市)之和,结果是县法院驳回当事人起诉39件,县法院维持2件,市中院终审维持1件。今年以来,代理应诉5件,2件由县法院判决维持,1件由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

(五)积极参与其它涉法事务,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近几年,随着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济事务越来越多,招商引资项目越来越多,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也越来越多。根据领导的安排,法制办经常参与一些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04年,县法制办参与县内重大经济合同谈判、起草文本5件;2005年审查重大经济合同10个,处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件5件。今年以来,审查各类经济合同35个,处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件5件。

如:果园镇张国祥与古楼新村土地纠纷事件。十多年来张曾多次找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信访、林业等部门反映情况。法制办按照领导的批示介入此事后,组织林业局、果园镇政府、所在村组等负责人一道,通过丈量土地、固定证据、核实情况,注重以事实服人,以理明人,依法、依政策出具了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期望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够科学,不够系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设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把法制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2004年在县政府第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黎县长就提出要“强化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切实提高政府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2005年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法制办升格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在长沙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再次强调了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领导要求严明而殷切,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到依法决策。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尤其是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由法制办先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组织相关部门和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决策的主体、内容、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就决策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再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县政府已决定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1998年开始,县政府就开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各乡镇政府和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但有些部门还存在领导不够重视、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今年,法制办将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各执法部门切实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到实处,促进我县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047月,县政府制订了《长沙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当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职责,按时、按要求向县法制办报送备案,并严格履行法制办的审查意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不太理想,还存在备案审查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备案意识不强、备案率不高等问题。2006年,中央、省市政府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当做一项重点工作在抓,省法制办为此专门设立了备案审查处。省、市法制办还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了统一要求,并组织进行了培训。为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法制办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主要是要健全各单位备案审查机构,明确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落实工作责任,把备案审查纳入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四是继续做好涉法事务服务工作。要继续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为县政府和政府首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今年县法制办将着重建立经济合同监管制度,加强对政府及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审查和监督工作。此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就一些重大信访遗留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化解冲突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只要我们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勤奋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就一定能够实现打造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制环境。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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