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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信息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30 0:38:13

 

 

 

 

 

长信办字〔2004〕01号

 

 

长沙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行《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7月30日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省一级制定的第一部关于信息化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我省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率先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宣传、贯彻《条例》,根据省、市的安排和部署,经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办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办、县信息中心具体实施,举行《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日活动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时间: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全天

地点:集中在县政府大门及开元酒店大门前及各乡镇和单位所在地。

参加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活动形式

1.设立宣传咨询点。组织专门人员向沿街行人发送《条例》印刷品(可附送本单位宣传资料、相关产品),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2.各单位施放充气拱门、空飘气球、悬挂彩旗、宣传《条例》的横幅

3、举办信息化成果展。设置宣传信息化的专题展版,介绍本单位信息化工程(由已经建立信息联网系统的单位负责)。

4、长沙县电视台、长沙县公众信息网制作专门栏目进行宣传。

5.邀请长沙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现场视察,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三、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日的组织工作,由信息化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制订宣传计划,落实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日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宣传重点。要紧紧围绕《条例》的中心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所有印刷品、标语、展板宣传内容均不得与《条例》精神相冲突。

3.各单位的《条例》宣传品制作,可由县信息中心集中委托的广告公司制作,在指定的地点各自施放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也可按统一要求,自行制作、发布。

4.请各单位在9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日回执报县信息办。

 

附件:1、《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的宣传口号

      2、《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回执

 

 

               长沙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小甜:  4018486

传 真:  4017486

 

 

 

 

 

主题词:信息化△   法制   宣传  通知               

长沙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04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口号

 

Ø    热烈祝贺《湖南省信息化条例》颁布实施

Ø    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

Ø    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

Ø    贯彻实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依法推进全省信息化进程

Ø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将信息化建设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Ø    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信息化

Ø    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

Ø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Ø    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Ø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Ø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Ø    建设“数字星沙”,加快推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Ø    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快全县“三化”进程

Ø    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提升我县制造业水平

Ø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Ø    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实现我县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

Ø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提高信息化装备能力

Ø    重点培育电子信息新兴产业,走新型工业化之路

Ø    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信息化建设

Ø    加强信息产业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行电子政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Ø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开放型服务型政府

Ø    建设和整合电子政务网络,构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

Ø    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应用

Ø    政府先行,带动信息化发展

Ø    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Ø    坚持积极防范、综合防范的方针,构筑全方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Ø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Ø    坚持一手抓信息化,一手抓网络信息安全

Ø    改进技术手段,全面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机制

Ø    加快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迎接信息化挑战

Ø    实施信息化人才战略,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供智力保障

Ø    加快完善信息化政策体制环境,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Ø    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和综合管理,创造有利于信息化的制度条件


 

附件2: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回执

 

单位名称(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确认参加宣传日活动形式

 

横幅

放气球

设展板

设拱门

个 数

(条)

(个)

(块)

(个)

 

 

 

 

 

制作

方式

 

 

 

 

说明:

1、宣传内容分别填写口号标语、展板主要内容

2、制作方式为:A、委托县信息中心统一制作;B、单位自制。

3、展板要求统一型号,统一制作方式,大小为1.2X2.4M。

3、请各单位尽快做好设计,统计好数量在9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日回执报县信息中心。传真:401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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